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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章 爱莎玫瑰

发表时间: 2024-07-04
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照洒落在地板上,海风吹拂,窗纱飞舞,早晨的花香尤其沁人心脾。

Queen手肘撑在阳台的栏杆上,支着下巴垂眼看向开得正鲜艳的玫瑰。

胡思乱想到后半夜,睡得并不安稳,没想到醒来心情意外的很好呢。

叮咚——手机有新消息提示。

莫语:我们纪崽得偿所愿了吗?

纪星尧:莫哥……纪星尧:一言难尽.JPG.莫语:你不行?

还是他不行?

莫语:你是不是还……莫语:多好的机会啊!

都不用你自己准备,孤男寡男,干柴烈火。

纪星尧:不是,莫哥别意淫了,他没碰我。

莫语:嗯?

原来他真不行?

难怪外面都传开了。

莫语:难道他心里还有你哥?

纪星尧:莫哥别说了,我己经够碎了,你不要逼我在大早上咒你。

莫语:好小子你没有心!

我这不是担心你吗?

要我说他有什么好,听我的下一个更帅,别在一棵树上吊死。

纪星尧:……纪星尧:这话你说了多少年了。

纪星尧:你先担心你自己吧,李叔看出我冒充你了。

莫语:操!

莫语:好弟弟,记得早点回来救哥哥。

其实莫语说的没错,的确是天赐良机。

昨天Queen应对手的要求带着情趣玩具上场打擂,让没开苞的纪星尧吃尽苦头了。

但又帮了他大忙,如果真的得偿所愿的话。

只可惜天不遂人愿。

Queen下楼的时候,厉明珏正好跑完步回来。

健壮的体格,发达的肌肉,浑身散发着浓浓的男性荷尔蒙浓烈气息。

要是……脸开始发热,Queen抬起手想捂住脸又想到自己戴着面具看不到,便故作淡定的挥了挥手,干巴巴地打招呼:“早上好。”

“早上好,你先吃饭,我洗个澡就下来。”

厉明珏微微颔首,盯着他右小腿上的纹身若有所思。

Queen吃的很快,厉明珏下来时他己经吃完了。

厉明珏瞟了一眼他的餐盘,一手支颐,像是教育他:“挑食可不是好习惯啊。”

Queen半掀起面具,不情不愿的把胡萝卜、西兰花和苹果塞进肚子里。

厉明珏慢条斯理地进食,Queen陪坐在餐桌上。

“冒昧问一下,你右腿上的纹身有什么意义吗?”

厉明珏不经意的开口问。

Queen闻言摇摇头,“没有特殊含义,就是觉得好看,刚好遮住疤痕。”

顿了顿,又说:“昨天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爱莎玫瑰,其实没想起来就是我腿上的纹身。”

厉明珏没再开口,喝完咖啡后突然说:“我带去个地方吧。”

不等Queen回答便拉着他往庭院走。

魅影一路风驰电掣,即便转弯时发出尖锐的摩擦声也不曾减速。

Queen紧紧攥着安全带,偏头看着沿途的风景飞速掠过。

车子停在一座庄园外,厉明珏下车点燃一根烟倚在车头,Queen也跟着下车静立在旁。

厉明珏一手把玩着打火机,一手轻弹烟灰,一根烟快要燃尽才开口,说:“其实昨天和你打擂是个意外,我这五年来一首在找一个人,怎么找都没有一点消息。

昨天侦探送了新的消息来,上面有你的资料。

我多看了几眼,被洲洋误以为对你有兴趣,就拉着我来看你打擂,但我没想到他之前就给我报了名。

没看到你之前,只是觉得你的眼睛和他特别像。

见到你之后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,我觉得你哪里都像他,但你要问我具体哪里像,我说不出来,就是一种感觉。

我很希望你是他,又害怕你是他。”

“厉先生。”

从昨晚到现在,这是Queen第一次郑重称呼厉明珏,“你说的这个他是您昨晚说的,对你很重要的人吗?”

“是啊,第一次见面他就送了我爱莎玫瑰。

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花,我问他为什么送给我,他红着脸小声说送花哪有什么理由啊,比如今天天气很好,比如我今天认识了你。

那年他十七岁,我二十二岁。”

“那您是喜欢他吗?”

Queen声如蚊蚋。

“以前不喜欢啊,只是哥哥对弟弟的爱护和关心之情,现在是愧疚,我想找到他,弥补他。”

“那他也许不需要您的弥补呢?”

“不需要……不需要我也要找到他,活要见人死……不他不会死。

从他消失在大海里,我就没睡过一天好觉。

所有人都说不可能活着,就连他哥哥也渐渐放弃了希望。

但我不相信,我也不明白我在固执什么,我就是觉得他还活着。

或许这样能让我的负罪感少一些。”

Queen绞尽脑汁的安慰他:“我不知道您做了什么,但不管您做了什么,他可能并不会怪你呢?”

“那我宁愿他怪我。

他和他哥哥在这座庄园里生活了快一年,说实话我那时候满眼都是他哥哥,但回忆起来,却发现到处都有他的身影。

他刚来的时候身体不好,比较羸弱,稍微需要点体力的事对他来说都可能是泰山压顶,但不管我们干什么他都不紧不慢的跟着。”

Queen理了理被风吹乱的紫黑长发,艰涩发问:“那他是喜欢您吗?”

“是啊,他喜欢我,我喜欢他哥。

你说月老是不是在闭着眼睛牵红线呢。”

厉明珏收起把玩的打火机,一手插兜走向庄园大门,“我带你进去。”

两人步行十多分钟停在了一座种满爱莎玫瑰的小花园前。

繁花朵朵,随风摇曳。

芬芳馥郁,令人心醉。

Queen惊讶,“这也是你种的吗?”

“不是,这都是他亲手种的。

当时种这些花了不少心思,折腾来折腾去总是养不活。

他还气红了眼眶,像只被逼急了的兔子。”

“后来我和他哥天天陪着他折腾,这座小花园才慢慢有了生机。”

Queen不解,“他为什么执着于种玫瑰?”

“因为这是他妈妈的心愿——拥有一个种满玫瑰花的花园,不过他只种了爱莎。”

厉明珏蹲下来,扒扯脚边疯长的杂草。

“您说他给您送过两次花,第二次是什么时候呢?”

“第二次啊……”厉明珏停下动作,看向满院芬芳,“第二次是我生日那天,回到卧室一推开门就看见包装粗陋又充满心意的花束,21支,每一支都是他亲手种下又亲手摘下来的。”

“我那时候不知道怎么面对他的感情,所以躲着他,在生日会上没看见他还松了一口气,等我发现他不见的时候己经过去快两天了。”

Queen觉得右腿上纠缠的三朵爱莎玫瑰经年后才刻进骨血,刺得心脏疼,“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呢?”

厉明珏拍了拍手上的泥土,站起身定定的看着他,“我说这些是想请求你为我解惑。

如果允许的话,我想看看这面具之下的容貌,我想知道是不是你——纪星尧。”

厉明珏的话闷雷一样炸的Queen大脑一片空白,手足无措。

长久的沉默,似乎时间都静止了。

两人面对面站着,视线交汇,Queen不开口,厉明珏也不催促。

纪星尧其实有很多话想说,但是他不知道从何说起,也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更何况此时此刻,他不能暴露自己不是Queen。

于是他说:“对不起,厉先生。”

“除非我不再是春宵的人或者除非得到李叔的首肯,否则我没办法卸下这个伪装。”

“还有,我……不是他。”

最后一句轻如蚊蝇,几不可闻。

“那名字呢?

名字可以告诉我吗?”

厉明珏不死心的追问。

“我叫莫语。

可与知者道,莫语俗人休的莫语。”

Queen俯身折摘了一朵爱莎,双手奉上,“送花不需要什么理由,风很温柔,花很浪漫,你很好看——”我很喜欢。

玫瑰与晚霞共绘浪漫,你是我心底的爱意泛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