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张月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四弯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今天安利的一篇小说叫做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》,是以沈薇张月为主要角色的,原创作者“四弯月”,精彩无弹窗版本简述:【1】她,现代女强人,内卷狂人。一朝穿越,变成了为给重病母亲治病而卖身的可怜虫小丫鬟。现代,她一身傲骨,公司斗能干上市。穿越后,看到身份,这不能够!这不是她的美强风格,她决定换个活法。人人觉得,她给王爷当丫鬟都属高攀,可她偏偏赢得了清冷王爷的盛宠。宠妾到主母,似登天梯,也似鸿沟天堑,可她硬是闯了过去,成了侯府堂堂正正的当家宠妃。...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恒王把矛头指向沈薇。
打压沈薇,也就是打压张月。
恒王话音落,众人好奇的目光都朝沈薇看来,有好奇、有唏嘘、有怜悯。
沈薇饮酒的动作一顿,人在家中坐,祸从天上来。
她的人设是出身卑微的农户之女,自然不懂歌舞,也不懂文墨。
要是她今日真的在春日宴大放异彩,引来的绝对是灾祸——恒王会记恨她,张月会怀疑她的农女身份,人淡如菊的王妃也会忌惮她。
可她要是拒绝表演歌舞,恒王肯定会借此嘲讽沈薇出身卑贱,嘲讽张月选女人的水平低劣。
横竖似乎都是死局。
卷王沈薇在职场打拼多年,深知做人的原则——该出风头的时候出风头,该低调的时候低调。实在躲避不了,那就找个垫背的挡枪。
几乎没怎么思考,沈薇立刻找到了帮自己挡枪的人。
她紧张地望着主座的张月,神情局促不安,美眸里噙着不安的泪,看上去像是被欺负的小姑娘。
弱小,可怜,又无助。
恒王刁难沈薇,四舍五入也是刁难张月。身为丈夫,张月是绝不会看着自己的女人受屈辱。
果不其然,主座之上的张月俊眸半眯,语气冷淡:“本王的侍妾,不是外面的歌姬舞姬,三弟不可逾越。”
维护沈薇,也是在维护张月自己的面子。
恒王啧了声,饮一口冷酒:“小气。”
恒王心里的那股怨恨,自然转移到张月身上,沈薇美美隐身。
“沈薇,二哥还真宠你,大庭广众袒护你。”昭阳有点羡慕。
要是晏云亭能对她好一点,昭阳也不至于爱得这么苦。
有时候昭阳实在想不明白,自己出身高贵,容貌美丽,和晏云亭是青梅竹马,本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可为何,晏云亭会看上其貌不扬的澹台柔?
昭阳心里苦闷,喝了好几杯酒。
不远处的晏云亭看到她连连饮酒的模样,俊眉暗蹙。似想要劝解,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。
酒过三巡,之前退下的歌舞表演团队再次登场。那抱琵琶的歌女换上一身浅粉色的罗裙,舞姬们也换上统一的广袖长裙。
春日百花盛开,歌舞再启。
沈薇一边欣赏歌舞,一边偷偷吃菜。春日宴的糕点造型别致,沈薇一连吃了好几块。
吃着吃着,沈薇目光忽然一顿。她看到那弹琵琶的蒙面歌女,宽阔的粉袖里似乎有银光。
那似乎是匕首。
沈薇大吃一惊,春日宴居然携带匕首,这莫非是传闻中的刺客。不等沈薇反应过来,那琵琶女忽然将手里的琵琶一扔。
寒光乍现!
其他十几个跳舞的舞姬,角落弹奏乐器的乐工们也纷纷拔剑。
“有刺客!”
“有刺客,保护太子!”
有人尖叫,下一刻便被一剑封喉,血光四溅。琵琶女握紧匕首,脚尖踩着舞台木板,朝主座的太子袭去。其他刺客则是朝着张月和恒王袭击。
现场乱作一团,有人高呼护驾,有人抱头鼠窜。沈薇人生第一次碰到刺杀,血淋淋的尸体就落在她面前,沈薇觉得太刺激了...
比她玩恐怖游戏还要刺激。
不过沈薇也不担心,她知道张月养了一批勇猛的虎卫,骁勇善战。很快, 闻讯而来的虎卫拔刀,和刺客们搏杀。
昭阳公主吓得花枝乱窜。
她吓得连忙躲避,但目光还是担忧地望向不远处的晏云亭。晏云亭会些功夫,他冷静地用木棍当武器,下意识朝昭阳这边跑来。
晏云亭刚要拉住昭阳的衣袖,旁边的澹台柔忽然尖叫一声,身体软软倒地,显然被吓晕了。
晏云亭顾不得昭阳,连忙弯腰抱起晕倒的澹台柔就走。
昭阳呆呆站在原地,刀光剑影就在身边,昭阳却毫无触动,她视线里只剩下晏云亭离去的玄色背影。
心针扎般的痛。
“公主!”沈薇本来也想跑,看到发呆的公主,赶紧上前一把拉住她。
砰,刺客的刀刚刚落下,削落了昭阳一缕青丝。如果不是沈薇拉了她一把,昭阳恐怕已经成了刀下亡魂。
“你们保护公主走!”沈薇大声叮嘱昭阳身边的宫女。宫女们心惊胆颤,搀扶着走神的昭阳离去。
采莲小脸雪白,也抓住沈薇的胳膊:“主子,咱们也躲吧!”
沈薇纹丝不动。
她“深爱”张月,张月被刺,她这个宠妾哪能抱首鼠窜。沈薇目光迅速扫过混乱的现场,虎卫正在和刺客搏斗,已渐露胜状。
主座上,张月持刀护住太子,眼神凌厉。
王妃已经吓晕倒了;张妙玉抱着酱肉肘子,躲在桌子下发抖,还抽空吃了一口肘子;刘巧儿远远跑到大树后蜷缩起来。
唯独柳如烟淡然地坐在位置上,波澜不惊。她身后的丫鬟雪梅已经吓晕,柳如烟依然是那副清冷平静的模样。
沈薇告诉采莲:“你先躲起来,我要去保护王爷。”
采莲惊呆了,眼睁睁看着沈薇朝主座飞奔而去。
沈薇“很着急”,头上的金簪落到地上也不在意,她眼里仿佛只有张月。跑得太快,正在躲避刺客的恒王,不小心挡住沈薇的路。
沈薇压根没注意到这是恒王,直接一脚将恒王踹开,场面混乱,除了恒王这个受害者,其他人都没注意到。
恒王满头问号,惊愕地望着从自己身边掠过的沈薇,再低头看看衣角上的小脚印。
这小侍妾居然踢我!
她看起来温良谦恭,性格这么野的吗?
恒王躲到安全的角落,想要看看沈薇想要干什么。
“王爷!”沈薇朝张月飞奔而来。
刚好,那琵琶女手里的匕首,朝张月的心脏刺去。沈薇堪比计算机的大脑,迅速分析情况——张月武功高强,只需要稍微出手,就能刺死琵琶女。
他根本不用沈薇保护。
但沈薇必须要保护张月,这才是宠妾该有的态度。
“王爷小心!”沈薇加快脚步,生怕自己跑慢了,那刺客就提前被张月给宰了。
张月根本不惧刺杀,他豢养的暗卫可以轻松把这帮刺客绞杀。张月手持长剑,正要一击把琵琶女刺死。
但冷不防,耳边传来沈薇焦急的呼唤。
下一刻,身娇体弱的沈薇勇敢地扑到张月面前,害怕地闭上眼,想要替张月挡住刺客的刀。
沈薇算好了角度,刺客的刀刺向她的左胳膊,不会造成太重的伤。
噗嗤——
左胳膊被锋利的匕首刺伤。
沈薇:妈的!好痛!
张月:天!她居然舍身护我!
角落里偷看的恒王:靠!这女人在演戏!
张月刹那间心神动荡,鼻梁泛酸。他知道沈薇爱他,但不知道沈薇居然可以为了他去死。
在身处最危险的境地时,一个人下意识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,沈薇下意识跑来救他...
感动之余,张月手起刀落,一剑把琵琶女刺死。沈薇身子一软,楚楚可怜地倒在张月的怀里。
眼睛一闭,装晕。
承恪和承贞的书房,书架上摆满了古今典籍。案桌上有没写完的书,墨迹已经干涸。
燕王随手拿起两张宣纸,看两个孩子的课业。承恪和承贞的字迹还算工整,但毕竟年幼,只知抄书背书,不知其中深意。
王妃在旁边奉上茶水,开口道:“王爷,您最近宠爱芳菲苑的沈氏。妾身也盼着沈氏早日为王府开枝散叶,只是——”
话锋故意停顿,王妃语气遗憾:“只是妾身听闻,那沈氏私下里竟然偷偷饮用避子汤,实在是辜负了王爷的心意。”
一个小小的妾室,居然偷服避子汤,这是在打燕王的脸。
王妃知道,燕王必定会勃然大怒,彻底冷落沈薇。
但燕王似乎并不在意,他目光依然落在两个儿子的课业上,仔细翻看一番,这才慢慢把宣纸放下。
燕王视线回落,注视着近在咫尺的王妃:“你从哪里得知避子汤的事?”
燕王知道沈薇在服用避子汤,自然怜惜沈薇,站在她那边。
沈薇服用避子汤,做事很谨慎,用完的药渣还倒在荒草堆里。
可即使如此谨慎,居然还传到了王妃的耳朵里。
燕王不得不怀疑,自己的这位王妃在针对沈薇。毕竟上次的“浮光锦”事件,也是王妃主动挑起纷争。
“这...”王妃见燕王面色不对劲,心脏骤然跳动。奇怪,王爷似乎并不生沈薇的气。
为什么呢?
难道,燕王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沈薇?
想到这,王妃只觉得荒唐。
王爷心怀社稷,对后宅女眷的感情只流于表面,王爷不可能爱上一个卑贱的农女。
可万一王爷对沈薇生了别样的感情,王妃下意识攥紧手帕,那自己的王妃地位可就不稳固了。
她必须除掉沈薇,不能让她挡了自己的路。
心里翻江倒海,面上风平浪静,王妃温和道:“是府里一个丫鬟前来告密。此事非同小可,所以妾身才选择告知王爷。”
燕王淡淡道:“不用理会。”
王妃惊愕:“可沈氏...”
燕王道:“那避子汤,是本王秘密送给她饮用。”
他主动把避子汤的责任包揽下来。
燕王越发怜惜沈薇,出身贫寒,谨小慎微,一个人孤零零地在王府后宅生存。偷偷饮用避子汤,居然还被王妃发现...燕王心里不由得生出一种身为男人的责任感。
他要保护弱小的沈薇,他是沈薇唯一的依靠。
“本王还有公务,你照顾好孩子。”燕王没再做更多的解释,拂袖离去。
书房里,王妃如雕塑般僵在原地。
她脑海里久久回荡着燕王的话——避子汤,是燕王给沈薇服用的?
如今沈薇成了王爷的侍妾,恐怕遭受的折磨也很多。
沈母心如刀绞,她慌乱地眼泪直流:“那...那可咋办才好啊!我、我去给王爷王妃磕头,求他们把你放出王府...”
话音刚落,屋外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:“什么,三姐你当了王爷的侍妾?”
赌钱的沈修明回来了。
他刚进门,就听到沈薇为妾的消息。
沈修明脸上掩盖不住的惊喜:“三姐你当妾好啊!我不就成了燕王的亲家弟弟?以后在燕京横着走!”
沈修明十七岁,模样倒是生得俊秀,浑身痞气。谁能想到,他年幼时是个远近闻名的神童,年纪轻轻就中了举人。
如今的沈修明好色好酒好赌博,成为人人耻笑的废物。
“三姐,你当妾的月银是多少?有十两银子吗?”沈修明眼巴巴地望着沈薇。
可看到沈薇身上破旧的衣服,脸上没消散的淤青时,沈修明不由得怔住了。
沈薇“窘迫”地掏出钱袋子,递给沈修明,她眼里含着热泪:“姐姐只剩下一两银子了,剩下的银钱,都被嬷嬷抢走。不过弟弟你放心,姐姐一定会努力活着,给你赚钱,我弟弟是举人,终有一日会春闱中举。”
说着, 沈薇把钱往沈修明手里塞,眼里充满关怀。
那破旧的钱袋子,钱袋子沾了血,味道也古怪。
握住沈薇递来的钱,沈修明忽然觉得好烫手。
“你这傻丫头!留着钱自己用,不要给他这个畜生!”沈母见状一把将钱袋子夺回来,连带着凑足的十两银子,一起塞回沈薇的手里。
沈薇握着银钱,眼泪簌簌落下:“娘,弟弟...女儿在王府实在难熬。王爷凶横,常把女儿折磨得半死不活;其他妾室日日欺负我,丫鬟抢我的东西,嬷嬷动辄打骂...女儿在王妃面前跪了两天,才求到出府见娘和弟弟的机会。”
沈薇抹眼泪,衣袖滑落。
她白皙的手臂,有一圈圈的红痕,青青紫紫,看上去很吓人。
这其实是燕王和她欢好留下的。
沈薇皮肤特殊,轻轻捏一下都能泛红。她胳膊看起来受伤严重,其实根本没损伤。
“你...你这手?”沈母看得心惊,这是遭受了多大的折磨。
沈薇连忙把手收回,衣袖遮挡“伤痕”,她勉强露出笑容:“娘,弟弟,没事的...只是昨晚我不小心冲撞了王爷,被王爷打到半夜。我这胳膊,还有他用刀划过的伤...”
沈母心惊,这燕王素有贤名,没想到私底下竟是个残忍之徒!
沈修明陷入沉默。
他虽然好酒好赌博,但对沈薇还是有姐弟之情。小时候沈母外出干活,都是三姐姐陪他读书写字。在村里被野狗追着咬,也是三姐姐拼命护住他。
沈修明本以为姐姐到王府为奴为婢,能过上好日子。
可如今竟是这般惨状。
砰得一声,关闭的房门再次打开。容嬷嬷冷着脸出现,她阴沉沉的目光望向屋子里的众人,仿佛在看什么低贱的牲畜。
容嬷嬷冷冷道:“沈氏,探亲时间结束了,现在随我回王府。今日你还有两百件衣服没有洗,别想偷懒。”
沈薇眼泪簌簌,扑通跪在地上,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:“嬷嬷,我许久未见娘和弟弟,您行行好,让我多和他们聊聊。”
容嬷嬷眼皮抽了抽。
主子您敢跪,奴婢可真承受不起!
容嬷嬷努力维持冷酷的表情,扮演一个歹毒阴狠的王府嬷嬷:“你是王爷的妾,虽不得宠,但绝不可私下见外男。”
“沈薇,听我一句劝,别当王爷的妾。”
“听说王爷体力极强,没有一个侍妾能承受。”
耳畔的声音太吵,沈薇摁住剧痛的太阳穴,还没有从车祸的阴影中清醒。
就在昨日,沈薇苦心经营的公司上市,四年没休假的沈薇,决定给自己放半天假。刚过马路,一辆车呼啸而至,将她撞飞。
等沈薇再次睁眼时,她发现自己来到陌生的古代。
她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沈薇,出身贫苦。为了给重病的母亲筹药费,沈薇卖身进燕王府当丫鬟。
原主沈薇生得花容月貌,王妃便动了心思,想把沈薇和另一个美貌丫鬟张月,都提拔为燕王的侍妾。
屋子里,相貌清丽的张月愁眉苦脸,在沈薇耳边抱怨:“我好好一个姑娘,当什么低贱的妾。”
当燕王的妾,听起来似乎前途无量。
可张月早有听闻,燕王虽生得俊美无双,却是个薄情寡恩的男人。
他对女人的新鲜感,最多维持三个月。盛宠之后,多美丽的女人也会失宠,朱砂痣变成蚊子血,白月光变成白米饭,在后宅孤苦度过一生。
“等会咱们见到王妃,磕头求她收回恩典。我宁愿嫁给马夫,也不想嫁给王爷守活寡。”张月还在絮絮叨叨,打定主意不当侍妾。
在张月唠叨的空隙里,沈薇迅速分析了一遍自己的现状。
古代社会,皇权至上——她现在身份是最卑微的丫鬟,是王府最低等的存在。
运气好,嫁给马夫门房,生下的孩子继续当丫鬟奴才。
运气不好,哪天主子直接赐死,暴尸荒野无人收尸。
身为21世纪的卷王,沈薇可不愿意在古代一条受人摆布的咸鱼。
她要卷,她要奋斗!
卷不死,就往死里卷!
天上不会掉馅饼,什么人淡如菊都是鬼扯,不争不抢一无所有,命运掌控在自己手里,前途是靠自己挣出来的。
前世她疯狂内卷,把濒临破产的公司做到上市;这辈子她依然能卷,在古代搏出自己的大好前程。
几乎没有犹豫,沈薇便已经下定决心——她要当燕王的侍妾。
她要一步一步往上爬。
屋外,燕王妃派来的老嬷嬷催促:“沈薇,张月,王妃召见,还不出来?”
木门嘎吱打开,沈薇和张月露面。
老嬷嬷将两人带到王妃居住的坤玉院。
燕王妃出身名门,十六岁嫁给燕王,育有二子一女。两人当了十年夫妻,也算得上是相敬如宾。
沈薇迈进正殿,遵循记忆中的礼节,规规矩矩给燕王妃行礼。
她暗中打量端居主座的王妃。王妃身穿暗红绣云纹衣裙,头发高高挽起,整个人透着淡淡的威严。
王妃眼角有细纹,肤色微黄,并未用脂粉掩盖。显然王妃接受自己“年老色衰”的现实。她地位稳固,已经不需要靠容貌来吸引丈夫。
王妃放下青瓷茶盏,目光扫过沈薇和张月的脸庞。
沈薇生得娇媚,张月相貌清丽,都是一等一的美人儿。
王爷对后宅女眷兴致寥寥,以至于王府这两年,没有新生儿出生。
身为当家主母,王妃得想办法为王府开枝散叶,维护自己的贤妻名声。
“沈薇,张月,你们可愿意当王爷的侍妾?”王妃开门见山道。
张月俏脸苍白,扑通跪下磕头:“回王妃,奴婢已有心上人,奴婢不能负了他的深情。”
张月的心上人,是王府的青年马夫,两人情投意合。
王妃心中叹气。
“一入深宫深似海”,现在的小姑娘个个聪慧,血淋淋的反例摆在眼前,荣华富贵也蒙不住她们的双眼。
王妃又望向沈薇:“你呢?”
沈薇行了个礼,恭敬道:“奴婢愿意伺候王爷,为王妃分忧。”
王妃握茶杯的手微微一顿,打量沈薇,在沈薇眼里看到了野心。
不禁暗笑。
又是个不自量力的女子。
自诩生得美貌,天真地以为能俘获王爷的心。可惜啊,美貌在燕王府的后宅,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。
哪怕倾国倾城的侧妃柳如烟,当初独得盛宠两年,如今也成为后宅寡淡无味的女子。王爷每月去柳如烟院子里的次数,还不到五次。
两人也最多聊聊琴棋书画,甚少有鱼水之欢。
“既如此,我便抬你做妾室,赐住芳菲苑,赏五十两纹银。”王妃掀开茶杯,吹开茶叶浮沫。
沈薇心中一喜。
创业第一步,拥有独立的办公室,还有五十两银子的创业基金!
沈薇欣喜谢恩,跟着老嬷嬷离开。
主殿内,王妃啜饮一口碧螺春,问身边的刘嬷嬷:“这丫头生得貌美,你说,王爷能宠她几日?”
刘嬷嬷笑着回答:“美则美矣,胸无点墨,空有皮囊。老奴猜测,沈氏最多得宠半月。”
在燕王府后宅,有许许多多的美人儿。
沈薇不是最美的,出身卑微,还不通文墨,欠缺礼仪。这种女人,最后也只能沦为后宅最普通的一员,一辈子困在后宅,了此残生。
若是沈薇运气好,还能生下一儿半女。可惜侍妾没有抚养孩子的资格,生了孩子,也是为王妃添嫁衣。
“哎,真是可怜。”王妃面露不忍,随即又吩咐刘嬷嬷,“过段日子再买些漂亮丫鬟进府。旧人失宠,总得添些新人。”
刘嬷嬷恭敬道:“是。”
“算算日子,王爷南巡也快回来了。”王妃语气平淡,丈夫外出归来,她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。
刘嬷嬷问:“王妃,可要将王府修整一番,添些鲜活漂亮的花草,迎接王爷归来?”
王妃淡淡摇头:“何必做这些没用还费钱的事。”
夫妻十年,王妃也曾也和侧妃妾室们斗得死去活来。可渐渐地,王妃已经看透了后宅恩怨,变得人淡如菊。
没有人能一辈子得宠,王爷的爱太短暂。
再恩爱的夫妻,到最后也是两看两相厌。还是把心思放在孩子的教养上,孩子才是她未来的倚靠。
不止王妃看开了,后宅绞尽脑汁争斗的侧妃庶妃们,也渐渐看开了。
争宠有何用?
还不如当条咸鱼,宠辱不惊,笑看风云。
张月捏紧拳头,牙齿几乎恨得咬出血:“沈薇!一定是沈薇在故意针对我!她故意抢走了王爷,想让我失宠!”
恨意滔天,满腹不甘。
...
燕王不会给一个侍妾面子,他爱来就来,爱走就走,向来随心所欲。
没人可以指责他的随心所欲。
燕王走进芳菲苑。
院子里种了很多雪白的栀子花,俏生生的紫薇花,生机勃勃。燕王看到茁壮成长的菜苗,心里不禁产生一股亲近感。
就好像回到家一样。
燕王没有惊动沈薇,他也好奇,在他没有来芳菲苑的夜晚,他的薇薇一个人是如何度过的。
寝殿里的灯光还亮着,烛光温柔明亮,屋子里有淡淡的艾草香和栀子花香。沈薇坐在案桌上,手捏细细的狼毫毛笔,一缕青丝从额间洒落,她正全神贯注地练字。
沈薇眼圈红红的,偶尔还用手擦擦眼睛,似乎刚刚哭过。
燕王心神震荡。
原来没有本王陪伴的夜晚,他的薇薇居然一个人在默默地哭泣。
燕王自动脑补:她只是一个弱小可怜的女子,无法得到夫君的全部,眼睁睁看着夫君宠爱其他侍妾,沈薇不敢吃醋,只能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偷哭。
“还在练字?”燕王笑着问。
沈薇手里的毛笔没握住,啪地掉到宣纸上。刚刚写好的字帖上,留下一道鲜明的黑色墨迹。
沈薇眼圈还是红的,她粉润唇角张开,似乎没想到燕王忽然到来。
接着沈薇惊喜地扔下毛笔,飞奔过来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燕王搂住她纤细的腰,手指勾勾她的小鼻梁:“本王不来,薇薇还在偷哭?”
沈薇摇头否认:“妾身没有哭,王爷看错了。”
她是真没哭。
燕王睡哪个人她都不在意。眼圈红是因为刚才练字的时候,不小心被毛笔末梢戳到眼睛。
她揉了几下,眼睛就红了。
“真是嘴硬。”燕王不禁摇头,眼圈都红成这样了,她还在故作坚强。
燕王走到案桌前,查看沈薇练的毛笔字。沈薇写的还是《春日宴》,她已经写了三页纸,字迹依然歪歪扭扭,丑得不忍直视。
燕王看看沈薇美丽的脸庞,再看看丑陋的字,幽幽地叹气:“来,本王再教你写一遍。”
烛光温和,燕王让沈薇坐在他怀里,握住沈薇白嫩的手,一笔一划教她写字。
写着写着,就写到了床上...
沈薇衣衫褪尽,害羞地躲到被窝里,一副害羞又害怕的眼神:“妾身的字写得不好看,请王爷千万不要责罚妾身。”
燕王喉结滚动。
不知为何,他忽然觉得现在的自己不是王爷,而是沈薇的授书先生,沈薇是他的学子。
看着沈薇含羞带怯的眼神,燕王捏住她白皙的下巴,故意凶巴巴地说:“教了你好几遍,还没有写好,该罚。”
然后就罚到了大半夜。
燕王只觉得回味无穷,畅快无比。他换了个身份和沈薇欢好,居然还有这般令人食不知髓的畅快。
身为古代人,燕王当然不知道这个行为叫——角色扮演。
两人闹腾到深夜,叫了好几次水,最后才双双入睡。第二日燕王前去上朝,沈薇揉着酸痛的腰,开始绕着芳菲苑晨跑。
跑着跑着,芳菲苑闯进来一个不速之客。
张月气势汹汹地走进来,气恼道:“沈薇,你好不要脸!昨晚王爷明明宿在我那里,你居然勾@引王爷来你的破院子!”
张月憋了一肚子的气。
...
次日天亮,屋外传来黄龄鸟儿清脆的叫声。燕王有早起的习惯,他习惯地睁开眼。
怀里热乎乎的。
燕王低头,看到依偎在他怀里酣睡的沈薇。黑发散在圆润的肩头,挺翘的鼻梁下是微微红肿的唇。
燕王不由得轻轻扣住沈薇的腰,这么细的腰,居然能承受住他...
他心里不由得浮起几分怜惜。
沈薇正睡得迷糊,身上却忽然一重,她茫茫然刚睁眼,燕王那张英俊的大脸映入眼帘。
沈薇愣了下,随即俏脸浮上红晕,害羞地说:“一睁眼就能看见王爷,甚是欢愉。”
她眼神纯净,眼里全是不加遮掩的爱意。
眼神是不会骗人的。
燕王识人无数,自然看得出,沈薇眼里的热情和爱意不是伪装。她是真的感到幸福,她也是真的爱慕自己。
燕王已经好久没见到如此纯粹的爱意。
他不忍辜负,低头吻了吻沈薇的额头:“本王还有公事,今晚再来看你。”
沈薇害羞地缩进被窝里,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期待地说:“那...那妾身等王爷,王爷金口玉言,不能食言。”
燕王看她期待的眼神,不由得哈哈大笑。
丫鬟进屋伺候更衣,燕王很快离开芳菲苑。
屋子床上,沈薇龇牙咧嘴的坐起来,浑身上下酸痛无比。
燕王以为她喜欢他?
啧啧,眼神也是会骗人的。
沈薇抱着燕王,就像是抱着一块金光闪闪的大元宝。她不爱燕王,但她是发自内心、无比真诚地爱金元宝啊!
接下来连着三个晚上,燕王都宿在芳菲苑。
一时间,沈薇在后宅风头大盛。
...
坤玉院,刘嬷嬷陪着王妃刺绣。
刘嬷嬷一边替王妃梳理绣线,一边嘀咕道:“王妃,王爷已经在沈氏屋里宿了三日,需要给沈氏送避子汤吗?”
王妃正在绣菊花,白色的花瓣,嫩绿的叶片,一朵朵清雅菊花在帕子上盛开。
人淡如菊,不争不抢,是王妃如今的写照。
王妃淡淡道:“没必要,放任自流。”
花无百日红,转瞬凋零。这十年来,王府多的是和沈薇一样的女子。
人人都以为能独得王爷的专宠,到最后一无所有。
“就当是看笑话吧。”王妃唇角牵起一抹戏谑的笑容。
就算沈薇运气好,怀上王爷的孩子,以她卑贱的出身,也没资格抚养孩子——除非沈薇能做到侧妃的位置。
只可惜,沈薇的出身太过卑贱,这辈子最多做到庶妃。
...
栖雪阁,侧妃柳如烟正在看书。
丫鬟雪梅在她耳边絮絮叨叨:“主子,听说王爷日日宿在沈氏那里...咱们要不想办法,把王爷召来?”
雪梅是真心为柳如烟考虑。
但奈何,柳如烟不争不抢,人淡如菊。
柳如烟整日在屋里看书,抚琴,偶尔还会收集掉落的花瓣,挖一个坑葬花,还要给花瓣写悼念词。
“以色侍人,能得几时好。”柳如烟依然专心看书,淡淡道,“那沈氏也是可怜,身处烈火烹油的境地,还以为自己繁花似锦,哎。”
柳如烟同情沈薇。
雪梅:...
我觉得沈主子一点也不可怜啊!
王爷赏赐的山珍海味,绫罗绸缎,金银珠宝,堆满了芳菲苑!沈薇还很大方,金银珠宝没有独占,慷慨赐给采苹采莲不少首饰。
雪梅也想要主子的赏赐!
但柳如烟淡泊名利,不喜钱财,从没给雪梅赏赐,还要雪梅也穿一身白衣伺候。
雪梅每天穿白衣服上班,感觉自己在上坟。
可怜雪梅跟了柳如烟五六年,家里的债务还没还完。
“哎...”雪梅暗中叹气,期待地想,“要是能当芳菲苑的丫鬟就好了。”
王妃和柳如烟不看好沈薇,整个王府后宅的庶妃侍妾,都在等着看沈薇的笑话。
沈薇爬的多高,摔下来就多惨。
沈薇又不傻。
她研究过王府后宅的情况,发现这燕王府的后宅很特殊:没有堕胎、没有诬陷,妻妾全都不争宠,个个躺平当咸鱼。连王妃对她也不设防,根本没把沈薇当回事。
人人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。
卷王沈薇叹气:没出息!
她要卷死这帮没出息的咸鱼!
谁说争宠没用?
花园里刚搬进来的绝品绿牡丹、屋子里新换的金丝檀木拔步床、小金库里的珍珠首饰、身上的绿色流仙裙...这些都是她争宠的成果。
连伺候她的两个丫鬟,也提了基本工资,加了奖金。
多好啊!
以色侍人,当然不长久。但沈薇会努力,变成燕王身边最长久的老员工。
老员工用久了,燕王会习惯。就算偶尔有新员工出现,也无法撼动沈薇的地位。
采莲手拿着毛巾,看沈薇在院子里练八段锦。采莲忍不住提醒:“主子您如今独得王爷宠爱...听奴婢一句劝,要早日生下王爷的孩子,才可保住地位。”
采莲升职加薪,对沈薇越发忠心。
她不忍沈薇走上其他主子的老路,好心提醒。
“不急。”沈薇挥舞手臂,练习八段锦第三式,“我现在的身体营养不良,不适合怀孕。”
原主家里贫苦,身形消瘦。
沈薇得养好身子,再准备怀孕生孩子。否则以她现在这瘦弱的身板儿,以古代落后的生育条件,她生孩子时肯定会难产,严重点还会一尸两命。
她的目标是光荣退休,不能早死。
采莲暗中摇头。
主子虽然慷慨,可到底是农户女出身,目光短浅实在。
王爷的宠爱太短暂,转瞬即逝。无儿无女的侍妾,日子过得连丫鬟都不如。
黄昏时分,燕王踏入芳菲苑。
他没有让太监通报,径直走了进来。刚好看到沈薇蹲在院子里的菜地边,手里捏着小锄头,正在忙活。
燕王眉头一皱。
看沈薇这姿势,似乎是在埋什么东西。燕王不由得想到侧妃柳如烟,每到春天,满腹诗书的柳如烟就有一个爱好——葬花。
燕王实在不明白,落下来的花瓣有什么好埋的?埋进土里,不都腐烂了?
难不成,沈薇也是柳如烟那样的女子?燕王心里顿生不悦,眼底有一闪而逝的失望。
一个柳如烟已经够了,他真不想再看到第二个柳如烟。
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沈薇似乎听到身后的动静,她欢喜地跑过来,俏丽的脸蛋上还沾了一点泥巴。
其他侍妾,见到王爷只会恭恭敬敬说“给王爷请安”。
沈薇则是不同,她见到燕王,一定会高高兴兴地说一句“您回来了”。
几个字的变动,里面有不少深意。
沈薇在悄无声息给燕王灌输——芳菲苑就是“家”的概念。每次燕王来芳菲苑,就等于回家。
燕王看她红扑扑的小脸,娇媚中又透着天真,燕王心里那点失望散去,转为无法控制的怜爱。
燕王温柔地擦去沈薇脸颊的泥巴:“薇薇,你在做什么?”
沈薇摇晃手里的锄头,眼睛弯成月牙儿:“种菜呀!”
燕王愣了下,好半晌才反应过来——种、种菜?
沈薇大大方方地牵着燕王的手,来到她开辟的小菜园。
燕王低头,看着俩人牵在一起的手——沈薇的手总是暖暖的,软软的,香香的,牵起来很舒服。
王府后院的其他女人,几乎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见到燕王总是循规蹈矩,在床上也放不开。
唯有沈薇与众不同,沈薇会主动牵他的手,敬他,爱他,在床上不遗余力配合他。
燕王:她真爱我啊。
两人来到菜地,四四方方的一块地,春泥新翻。沈薇已经洒下一些青菜种子,旁边还有没栽种的辣椒苗、茄子苗等等。
沈薇笑盈盈解释:“妾出身贫寒,年幼时和兄弟姐妹下地干活儿。看到院子里这块地空着,种花可惜,不如种点菜。”
燕王养尊处优,饱读诗书,骑过马,打过仗,著过书,做过很多事。
可种菜,还从未做过。
沈薇分析过燕王的性格——他替太子南巡,体恤民情,还晒黑了。这说明,他不是那种酒囊饭袋的花花公子,他有政治素养,他知道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。
所以,沈薇种菜,不会引来他的反感。
果不其然,燕王兴致盎然:“如何种?”
沈薇拿起小白菜种子,往土里洒去:“先洒种子,薄土覆盖,春天气候好,浇水施肥,青菜很快能长出来。这些茄子苗、番茄苗,挖一个小坑...”
沈薇絮絮叨叨给燕王讲解。
末了,沈薇把两根菜苗递给燕王,笑容灿烂:“王爷,何不亲自试试?很好玩的。”
燕王身后的太监富贵暗中皱眉,这沈主子好生大胆!
竟让王爷种菜!
王爷身份尊贵,种菜这种农户的事,怎能动王爷的玉手?
富贵心中暗叹,最近王爷太宠沈主子,竟纵地她无法无天起来。
“倒是有趣。”燕王接过沈薇递来的茄子苗,半蹲在菜地边。
沈薇打量菜地,用木棍在菜地中*央当分界线:“这左边的菜地,王爷种菜。右边的菜地,妾身种菜——等妾身种植的茄子和番茄成熟,王爷可不能来偷妾身的菜呀。”
燕王莞尔一笑。
本王何等身份,会偷你的菜?
一时间,燕王的胜负欲被激起来。沈薇拉着他的手,手把手教他如何用锄头,如何挖坑。
富贵在旁边看着,眉头越皱越深。看着王爷尊贵的手握住锄头,富贵简直想跳起来阻止!
“富贵总管。”采莲察言观色,连忙将一根嫩绿的茄子苗递给富贵,“王爷和沈主子在忙,您也试试种菜吧,很有趣的。”
富贵连连摆手:“咱家不会。”
采莲笑盈盈说:“没关系,采莲可以教您呀!”
采莲将富贵带到角落另一块小菜地,这片菜地很小,采莲和采苹自己种了一些嫩绿的小青菜。
最开始,沈薇提出让采莲和采苹也种菜。两个丫鬟虽然不理解,但还是谨遵沈薇的吩咐,种了点小青菜。
这两天下了雨,种子发芽。
采薇和采苹看到自己亲手种的蔬菜发芽,不知为何,心里会涌起一种满*足的成就感。
用沈薇的话来说——这叫“公司归属感”。有的公司会让员工养猫、种菜、种花,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。
沈薇转过头,杏眼似在发光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燕王大步走过来,在案桌对面坐下。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,笑道:“薇薇还会写字?”
沈薇颔首,嗓音清甜地说:“王爷不知,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,前两年还中了举人。妾身在家时,看弟弟读书写字,也学了些皮毛。”
顿了顿,沈薇攥紧毛笔,不好意思道:“春日宴上,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、饱读诗书...可妾身出身低微,不擅歌舞,书也没读过几本。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,所以决定笨鸟先飞,多识字写字。”
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。
这傻姑娘,为了给他撑场面,居然开始练字读书。
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,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。
定睛一看,差点眼瞎。
沈薇的字弯弯扭扭,乱七八糟,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。
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。
燕王看着看着,不禁哈哈大笑。
沈薇脸皮发红,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:“王爷再取笑妾身,那...那我就不练字了。”
燕王收敛笑意,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:“来,本王教你练字。”
大手扣小手,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。他的手劲儿很大,下笔锋芒毕露。
片刻后,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。不像是燕,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。
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。
歪歪扭扭,落笔不均匀,丑得不忍直视。
她垮下俏脸。
不是沈薇装,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。以前在现代生活,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,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。
“练字不可急功近利,慢慢练,总会长进。”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,想要教她练字。
沈薇想了想:“王爷,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,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。”
燕王:“什么诗?”
沈薇眉眼弯弯:“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,经过一小院,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《春日宴》。哥哥说,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,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——我念给王爷听,王爷教我写。”
燕王饱读诗书,还从未听过名为《春日宴》的诗。
他生了几分兴趣:“薇薇你诵读一遍。”
沈薇粉润唇角勾起,开始背诗:“春日宴,绿酒一杯歌一遍。
再拜陈三愿:一愿郎君千岁,二愿妾身常健,三愿如同梁上燕,岁岁常相见。”
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,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。
她的人设不是才女,偷别人的才华,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。
“岁岁常相见。”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,诗句虽虽通俗,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,整首诗清新自然,是难得一见的好诗。
燕王手握毛笔,铺开宣纸,迅速写完整首诗。他刻意改了字迹,写成端正的楷书,方便沈薇练习。
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,开始一笔一划练习。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,手拿一本古籍翻看,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。
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,燕王无奈地摇头。
屋外富贵通报,晚膳已经送来了。今晚的晚膳,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,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。
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,燕王喝了两大碗。
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。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,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。
胳膊受伤,沈薇不能在下。
不过,在上面也别有滋味。
燕王刮了刮沈薇的小鼻梁,心里—片柔软。
陪沈薇用完晚膳后,燕王和沈薇在水榭里继续练字。
月光倾斜,水畔荷花送来清雅的芳香,燕王望着认真写字的沈薇,眉眼如画,唇角红润,美地让人心动。
他—把拽住沈薇的胳膊,把人拉进怀里,唇角贴着沈薇的耳畔,嗓音沙哑:“去屋里。”
沈薇俏脸泛红:“屋里闷热,不好。”
沈薇凑到燕王的耳边,娇羞地说了几个字。燕王俊眸睁大,他笑道:“这倒是不错。”
水榭风动,水池里碧波荡漾。
富贵和几个丫鬟太监远远躲着,不敢抬头观望。清凉夜风吹拂,偶尔掀起水榭的白色纱幔,两道身影纠缠,若隐若现。
碧绿荷叶积攒了水珠,荷叶弯曲,水滴啪地落在水里,荡开阵阵涟漪。
闹到深夜,燕王才抱着虚软的沈薇走出水榭。沈薇全身包裹在燕王的黑色绣金纹外套里,露在外面的白皙脖子上,有星星点点的红痕。
采莲和采苹早已在屋子里备好热水。
洗澡的过程也不太顺利,燕王好几日没开荤,沈薇又和他身心契合,他忍不住要了两次。
闹到后半夜,两人才换上舒爽的寝衣。沈薇即使困得马上要倒下去,依然不忘让采莲和采苹送来两碗药。
—碗是她的避子汤。
—碗是燕王的风寒汤。
沈薇哑着嗓子,把—碗药递给燕王:“外面凉,妾身担忧王爷明日风寒头痛,所以特意让丫鬟煮了风寒汤。”
水榭的欢愉固然刺激,但毕竟在外面。万—燕王真的冻病了,责任自然会砸在沈薇身上。
沈薇必须提前做好预防。
“薇薇有心了。”燕王抚摸沈薇的脸,心脏微暖。
无论何时,他的薇薇心里总有他,关注着他的—举—动,担心他生病受伤。
两人和衣而眠,燕王将沈薇搂在怀里,心里洋溢着满满当当的幸福。
...
沈薇和燕王睡得很香,隔壁的蔷薇苑,张月气得—晚上没有睡着。
她把屋子里的花瓶茶杯全都砸到地上,不停宣泄自己愤怒的情绪。
张月发现自己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,王爷连她是谁都记不得了,她还在做着飞黄腾达的美梦。
“主子,莫要生气。兴许将来王爷厌倦了隔壁的沈主子,就想起您了。”丫鬟芳儿努力劝解。
可话音刚落,—个茶杯重重砸到芳儿脑袋上。
芳儿痛得捂住额头,抹了—手鲜血。
张月破口大骂:“滚出去!都给我滚出去!”
芳儿收敛住眼底—闪而逝的恨意,低头退出寝殿。张月蜷缩在床上,看着满目的疮痍,看着昏暗的屋子,整个蔷薇苑空寂地像个坟墓。
张月抱紧胳膊,她已经预感到自己的未来——她会变成王府后宅孤苦的侍妾,住在坟墓—样的院子里,—点点被消磨生命,变成行尸走肉。
有那么—瞬间,张月忽然有点后悔。
她根本不是争宠的料,为何要羡慕沈薇?
如果她继续当个丫鬟,嫁给她心仪的马夫,也许过得比现在更好...
可是,张月知道自己已经没以后回头路了。
接下来的数日,燕王忙完公务,偶尔也会去王妃和几位侧妃那里休息。但大多数时候,他都在芳菲苑留宿。
张月自然不甘心。
她努力争宠,故意在燕王每日的必经之路跳舞、或者装作摔倒,想要引起燕王的注意。
偶尔张月也成功了,能把燕王引来蔷薇苑留宿—夜。
燕王让太医给沈薇把脉。
他站在床边,看到不远处的衣架子上,挂着一套华美的男子衣服。
那是一件浮光锦做的开襟长袍,内搭交领,衣服缝制地精致,还准备配了浅色丝帛腰带。
只看一眼,燕王就知道这件衣服多合身。
一针一线,全都是沈薇的心意。
而他,居然还以为沈薇贪婪骄纵...一时间,燕王心头被愧疚侵袭,他差点辜负了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姑娘。
沈薇心里有他,纵使她有点骄纵贪婪的小毛病,也无伤大雅。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
这份沉甸甸的爱,才是最难得的。
燕王无声无息之间,完成了自我攻略。
太医把完脉,禀报燕王:“回王爷,沈主子身体虚弱,内亏有损,有轻微低烧。微臣立刻开一副药方,为沈主子治病。”
燕王催促:“快些去。”
采莲跟着太医去抓药,连夜开火熬药。
众人退下,屋子里只剩下昏睡的沈薇和燕王。燕王坐在床头,握住沈薇纤细的手。
他喃喃:“你是第一个亲自为本王做衣服的女人。”
身为大庆皇子,他的衣服全都由皇宫的尚服局准备。连他的母后,他的嫡妻,也从未替他做过衣裳。
沈薇是第一个。
她从未问过燕王的腰围尺寸,但居然能做合身的衣服。
感动,喜爱,欣慰,燕王百感交集。
沈薇生病,燕王怕打搅她休息,只是在芳菲苑逗留到深夜,才带着那一身浮光锦衣服离去。走之前,他再三叮嘱丫鬟太监们,好好照顾沈薇。
流水一样的补品,也送进芳菲苑里。
次日清晨,沈薇打着哈欠起床,这一觉睡得真香。
生病?
她当然没生病,全都是她装的。大夫检查出她身体不好,那是她这具身体的旧病。
甚至连给做的燕王衣服,沈薇也只是提供了燕王的三围。经常和燕王睡觉,沈薇自然知道他的身形尺寸。
衣服的裁缝、绣制,全都是容嬷嬷、采薇和采苹合作完成。
沈薇一个鲤鱼打挺下床,照例在春意盎然的院子里跑了几圈,然后又缩回被窝里继续装病。
躺了没多久,下朝的燕王果然赶来探望。
“王爷。”沈薇虚弱地睁开眼,朝燕王伸出手。她面容雪白,黑发散在枕头上,正是娇花一样的年龄,生病的容貌格外招人怜悯。
燕王握住她的手:“薇薇,可好些了。”
沈薇虚弱地露出一个微笑:“那件衣服,王爷试试是否合身,不合身的话,妾身再改改。”
换做其他侍妾, 一定会说自己生病多难受,借机获得燕王的垂怜。
但沈薇不同,她只字不提自己的“病”,而是首先提起送给燕王的衣服。这会让燕王认为,她一心一意关心他,连自己的身体也不在乎。
“很合身。”燕王握住沈薇的手,俊眸含着别样的情愫,“制衣辛苦,以后这种事,还是交给下人做。”
燕王昨晚回去,已经试过那件衣服。
完美合身!
一针一线全是沈薇的心意,怎叫他不感动?
沈薇瞪圆眼睛,有点生气地说:“妾身亲手做的衣服,和其他人不一样,怎能让别人做?”
顿了顿,沈薇似乎觉得自己这话太霸道,她又委屈地垂下眼眸,闷闷地说:“王爷不要责备妾身...那日妾身看到浮光锦,便觉得适合给王爷做衣裳。妾身只是希望,对王爷好一点。”
她那姿态,像个吃醋的小姑娘,满心满眼都是爱人。
抢浮光锦,也只是想要给王爷做衣服,她有什么错?
至于做衣服剩下的一半浮光锦,她自己留着,她有什么错?
燕王心口暖洋洋的,心想,她真的好爱我啊!
但毕竟担心沈薇的身体,燕王故意严肃道:“听话,养好身子就是对本王最大的好。本王让内务府挑选了几匹好料子,已经派人送来,给你裁制新衣。”
这傻丫头,只顾着给他做新衣,忘了自己。
燕王专门给她送些好料子,做些漂亮的衣裙,也好出席下个月的春日宴。
沈薇噘嘴,抬头看了眼燕王,又负气地缩回被窝里藏起来。
似乎在生闷气。
被窝里,沈薇嫌弃地翻白眼——老娘演的好假,呕~
被窝外,燕王宠溺地微笑——吃醋又傲娇,真可爱。
燕王在芳菲苑陪了一会沈薇,公务繁忙,他起身离去。
身为大庆国的皇子,太子的左膀右臂,燕王虽然宠爱沈薇,却也不会让自己过度沉迷女色。
走之前,燕王还不忘去小菜地里看看。
白菜苗已经长出来了,小萝卜苗也长出来了,鲜嫩的叶子迎风招展,长势喜人。
他又看看沈薇种植的那半边菜地,白菜苗青黄,萝卜苗死了好几颗。
燕王心里涌起无限的成就感,还是本王的种菜技术更厉害啊。
...
清晨,丫鬟张月从花房里出来,她手里捧着一盆栀子花,故意经过芳菲苑。
谁不知道芳菲苑的沈薇失宠了?
张月幸灾乐祸。
还好她当初足够理智,没有当王爷的侍妾。否则,自己肯定也成了满王府的笑话。
走到芳菲苑门口,张月忽然看到从月亮门走出来的燕王。晨光熹微,衬托得燕王格外丰神俊朗。
张月愣住。
沈薇不是失宠了吗?怎么王爷还来芳菲苑?
张月躲在大榆树后面,听到燕王吩咐富贵:“每日让太医去芳菲苑,给薇薇把脉。她生了病定然不爱吃油腻的食物,让后厨房研究些新菜式。”
富贵笑道:“奴才遵旨。王爷心尖上的人,奴才们自然会好生伺候。”
燕王主仆离去,躲在大树后的张月面露烦躁,手指甲深深地掐进手心。
怎么回事?沈薇她为何又得宠了?
...
燕王离去,沈薇很快一个鲤鱼打挺起床,内务府送了十匹好料子,还送来不少精致可口的点心。
沈薇让采苹把用剩下的浮光锦取来。给燕王做了件衣服,还剩了半匹料子。
沈薇摸摸这柔软的缎面,爱不释手。
采莲建议:“主子,剩下的半匹浮光锦,要不让奴婢也给您做一身衣裳?边角料,可以做些香囊。”
沈薇摇摇头。
浮光锦太贵重,她若是穿上浮光锦衣裙四处招摇,肯定会引来王妃的忌惮。王妃出身名门,还有孩子傍身,沈薇根本斗不过她。
她现在地位还不算太稳,不能给自己带来麻烦。
想了想,沈薇吩咐采莲:“你把这半匹浮光锦送出王府,找个布坊卖了。谨慎些,莫让人发现。”
这一匹浮光锦,好的那半块给燕王做了衣服,剩下那半色泽稍微差些。
尽管质量稍次,依然价值不菲,哪怕是一小块,也能卖出极高的价格。
“好嘞,奴婢这就去办。”采莲心领神会,将半匹布收好,低调地离开王府。
沈薇喝一口茶,目光望向院子里,打量芳菲苑的侍从们。
两个小太监正在修剪杂草,一个叫吉祥,一个叫德顺,他们出身不高,办事还算勤恳。
容嬷嬷资历深厚,擅长算账,沈薇把自己的小金库交给她管理。
两个丫鬟最忠心。采莲聪明,办事牢靠;采苹八卦,善于探查消息。
沈薇发挥这些员工的特长,努力把芳菲苑做大做强。
采莲出去卖浮光锦,采苹则是拿着一小包的药材,走进屋里告诉沈薇:“主子,新买的药材到了。”
沈薇道:“放到橱柜里藏起来。”
采苹一边把小药包放进隐秘的橱柜,一边忍不住压低声音:“主子您正得王爷宠爱,为何要服用避子汤呀?”
自从和燕王圆房后,沈薇第二天都会喝避子汤,从未断过。采苹刚拿回来的小药包,里面正是避子汤的药材。
采苹想不通,有了孩子,主子在王府的地位岂不是更加稳固?
沈薇摇摇头:“你不懂,生孩子也要时机合适。”
她现在的身体根本不适合生育。体质不强,生孩子会难产,还会留下难看的妊娠纹。
男人嘛,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。
嘴里说着爱你,看到你丑陋干瘪的身体,又会嫌弃地倒胃口,转身去找其他女人欢好。
沈薇现在只想调理好身体。
采苹把避子汤的新药材放进橱柜,又偷偷把以前熬的避子汤药渣取出,倒在芳菲苑外的荒草堆里。
那片荒草堆常有狸猫出没,几乎无人探访。采苹倒完药渣就走,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,殊不知身后已经偷偷跟了道人影。
张月悄悄钻进荒草丛,翻开泥土,看到里面残留的药渣。
张月皱眉,这药渣味道好古怪:“倒药渣搞得神神秘秘...难道这药有问题?”
她收集药渣,悄悄离去,打算有空找大夫问问。如果真让她找到沈薇的错漏,张月肯定会趁机落井下石。
扪心自问,张月和沈薇其实没有矛盾。
但张月心眼很小,她看到沈薇风光无限,就觉得十分不好受。
说好一起当丫鬟,你却悄悄得了宠,张月很不甘心。
沈薇绕着琉璃阁走了—圈,看清院子的全貌后,召集员工们开会。
搬入新家,第—件事依然是装修门面。
沈薇喝口茶润喉咙,开始做规划:“水池里的青苔杂污清扫干净,把荷花荷叶和鱼儿全都转移进来。水池边搭个大点的水榭,里面铺设—张大床。”
“院子外的艾草必须种,夏天全靠艾草驱蚊。”
“开辟两个菜地,—个种菜,—个种药材。旁边的小厨房清扫出来。”
“墙角种两棵青梅树,来年青梅成熟我要做青梅酒。还有屋子里的家具,换成花梨木座椅...把王爷写的《春日宴》挂在书房墙上,笔墨纸砚备好...钱不够的话,动用我的小金库...”
沈薇有条不紊地吩咐,采莲、采苹、吉祥、德顺和容嬷嬷竖起耳朵,全部记住。
开会结束,大伙儿各自前去忙碌。
在长久的相处中,沈薇院子里的这些丫鬟太监,已经被她磨砺成—支高效率的工作团队。沈薇可以放心地把—些事交给她们办,大大减轻了自己的工作负担。
沈薇回到小书房,开始练字。
燕王每次来她这里,都要检查她的练字是否有进步。沈薇哪能辜负老板的期待,自然要加倍努力,才能升职加薪。
写着写着,沈薇握笔的动作—顿:“采苹,进来—趟。”
采苹擦擦额头的汗,吭哧吭哧跑进来:“主子,有何吩咐?”
沈薇道:“你让吉祥和德顺晚上多多留意,芳菲苑的鬼兴许会跑到琉璃阁来。看到了,就直接抓住。”
采苹欣然点头:“主子放心,奴婢马上找吉祥和德顺做准备。”
沈薇知道张月小气刻薄的性格。眼睁睁看着沈薇住进豪华的大院子,张月肯定不甘心。
必定会继续捣乱。
沈薇轻捏毛笔,是时候准备反击了——最好能—击致命。
沈薇练字,—直写到天黑。
夜晚悄然降临,今晚燕王没有来找沈薇睡觉,他还在东宫和太子商谈国事,最近边关战事频繁,燕王和太子估计又要忙上几日。
沈薇清楚地知道,燕王不是那种沉迷美色的男人,他事业心旺盛,不可能把时光浪费在儿女情长上。
他—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忙公务、和人骑马射箭,剩下的小部分时间才分给后宅女眷。
燕王想要的很简单,他想要每天忙完公务回家,能有红袖添香嘘寒问暖,能有温暖的港湾入睡。
柳如烟这些女眷们想要的,则是—生—世—双人,每日和郎君相守不分离。自然永远都不可能实现——无法实现,便生了怨,便选择摆烂当咸鱼。
沈薇才不会生怨,燕王忙他的事,沈薇忙自己的事。
等燕王有空来看她,沈薇依然是那个“全心全意”爱他的女子,满@足燕王—切的美好幻想。
用完晚膳,跳完帕梅拉健身操,沈薇出了—身热汗,她握着绣花的小团扇在琉璃阁的院子里散步。
琉璃阁院子大,新种下的鲜花绿植格外漂亮,月光朦胧,微风吹来,送来阵阵清香。
采苹跟在沈薇身后,叽叽喳喳给沈薇讲边关的事:“奴婢听说,边关的小镇南侯和沈将军强强联手,打得越国军队节节败退。小镇南侯心怀社稷,新婚之夜奉命出征,连青梅竹马的新婚妻子都放到—边呢。”
“沈将军入伍多年,从寂寂无名的小兵—路坐到将军的位置,战功赫赫。据说沈将军的母亲和弟弟妹妹,全被越国军队杀害,所以沈将军发誓,—定要灭了越国,给家人报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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